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成为人们的生活常态,由此引发的欺诈投诉也层出不穷。当我们面对市场上五花八门的旅游产品,如何找到自己的喜欢的线路?如何真正享受旅游呢?本期特别推出“3·15”系列报道,希望给游客们提个醒,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多留个心眼。
微信报名
要看清行程和服务条款
案例:林女士于去年12月9日通过微信向广州某旅行社购买了两天温泉游,99元/人。于当年12月23日出发,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并没有温泉服务,故投诉该旅行社,要求退回团款。经了解,林女士当时是在微信上看到广告的,并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团款,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而旅行社方面称,该微信广告上附有行程表链接,行程表中明确表示没有提供温泉服务。最后经协商,依据旅行社打出的广告,确认了该旅游行程约定有温泉服务,但并没有提供温泉服务的行为构成违约,最终以旅行社退回全额团款结案。
支招:游客在网络报名时应该仔细阅读合同、行程表等资料,并多向旅行社了解注意事项,以免产生纠纷。建议消费者网络报名参团旅游时,选择正规旅行社开办的网站或通过可信的旅游交易平台报名,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参团的约定事项,特别注意有关限制性的内容。
签证被拒无法出行
签证费自己承担
案例:谭女士母女2人报名参加英法欧洲12天旅游团,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并交团款37689元和担保金15000元,同时提供2人参团所需的资料。签订合同时向旅行社表明,此行需母女同游,出发前25天接旅行社通知,前往英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签证。而到了出发前一天下午5时30分,旅行社工作人员突然电话告知谭女士,因其女儿赴法国签证被拒,不能随团出游,并要求其承担签证费2000元/人、机票及综合业务损失费5500元/人。谭女士因女儿被拒签而取消出游计划,她认为旅行社所扣损失费过高,并对事前是否确认办妥了签证手续产生怀疑而进行投诉。
后经调查,谭女士母女2人在报名参团时签订了旅游合同及补充协议。其中,旅行社告知游客,如出现被拒签或拒绝入境等情况,游客需承担机票及签证损失费。谭女士认为在出发前一天下午才接到女儿被拒签的通知,反映出旅行社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失误。经双方协商,最终由谭女士承担签证费2000元/人和机票退票损失费1500元,其它业务损失费由旅行社承担。
支招:旅行团的出境签证虽说属于代办范畴,但从本案的投诉事由来看,旅行社对谭女士母女签证的出签时间、拒签风险等信息告知不足,侵犯了谭女士的知情权,旅行社存在一定过错。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