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在公安部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前,浙江、广东、贵州、北京等地都已出台了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于2014年8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市和区、县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对于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致残人员及其家属,在支付住房租金、医疗费、子女上学费等方面有实际困难的,经区、县民政部门调查核实,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从基金中给予经济补助,有关部门应当适当减免费用。
浙江省早在2011年8月就印发了《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根据《规定》,浙江见义勇为先进人员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