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本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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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 星期

种罂粟当菜吃 未尝鲜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 郝河庆)“听人说罂粟幼苗吃起来味道不错,便在自家院内种了罂粟,没想到犯法了!”3月31日,记者从舞阳县公安局获悉,经莲花镇派出所民警铲后清点,玉皇庙村村民许某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160株被处拘留三天。

许某某58岁,在接受民警问讯时交代,他种植罂粟就是为了尝鲜,因为听人说罂粟幼苗特别好吃,所以就托人从外地买来种子在自家院子里种植。

3月31日,莲花镇派出所所长刘学东告诉记者,许某某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是民警在2017年春季“禁毒铲毒”专项行动中发现的。

据警方介绍,种植罂粟超过500株将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许某某的行为,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三天处罚。目前正是罂粟开花结果的时期,市民如果发现罂粟,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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