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本地社会
本版新闻列表
 
下一篇
2017年4月11日 星期

个人写真照被人传网上招揽生意
律师:摄影师和摄影店都有责任
郑女士的照片被发到微信朋友圈招揽生意。郑女士提供
郑女士与微信号“~”的聊天记录。手机截图

□本报记者 齐 放

“我在一家婚纱写真摄影店拍的相片,未经我的同意,竟然被人用来做宣传、招揽生意,太没有职业操守了!”4月9日晚8时许,市民郑女士向记者求助,请记者支招如何维权。

照片被用来招揽生意

郑女士告诉记者,4月9日晚上,一位朋友告诉她,一个搞摄影的人把她的写真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用来招揽生意。

这位朋友还把那个摄影师的微信名片发给了郑女士。随即,郑女士加那名摄影师为好友,并查看了他的朋友圈。

不一会儿,郑女士找到了名为“ahao”的网友在朋友圈发的图片,其中有郑女士的多张写真照片,而且图片上方还有“拍照的约”“拍照的约我”等文字表述。

“这也太胆大了,没有我的允许怎么能用我的相片招揽生意?”郑女士告诉记者,这是她2016年11月在市区光明南路一家婚纱写真摄影店拍的相片,没想到这些相片会被传到网上,而且还被人用来进行商业营销。

随后,郑女士联系了那家摄影店的老板靳女士。

面对郑女士的质问,靳女士也是莫名其妙,表示店里绝对没有泄露她的底片。

要求对方删除网上照片

4月10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摄影店老板靳女士。

“我开摄影店已经10年了,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从来没有发生泄露客户影像资料的事情。”靳女士告诉记者,2016年11月郑女士来店里拍照,当时的摄影师叫阿豪。2016年年底,阿豪离开了她的摄影店。至于是何人把郑女士的相片传到了网上,她不知道,但可以帮助郑女士进行调查。

4月10日下午,郑女士给记者传了多张手机微信的对话截图,对方的微信号是“~”。

面对郑女士的质问,微信号“~”表示,他就是当时给郑女士拍照的摄影师。对于为何把郑女士的相片传到网上,微信号“~”表示,当时拍的效果好,“美的东西想给更多的人分享”;不是用来做商业宣传,而是想让大家欣赏。郑女士向对方明确提出,个人照片未经允许不能用作商业营销。而她的相片上方,有“拍照的约”等招揽生意的词语。

虽然在郑女士的坚持下,微信号“~”删除了郑女士的相片,但郑女士仍然担心她的照片已被人下载并在网上流传,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摄影师和摄影店都有责任

郑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4月10日,本报法律顾问、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凯告诉记者,摄影店为客户保密、不泄露客户的相片资料,不但是一种职业道德,而且是法律法规的要求。郑女士的相片被传到网上、用来招揽生意,摄影师和摄影店都有责任。郑女士可以要求对方在一定范围内向她赔礼道歉。郑女士还可以起诉上述两责任方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下一篇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漯河日报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