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齐 放
“某俱乐部周六周日出游,每日发团,去洛阳看牡丹,去云台山看风景,想去的朋友赶紧报名了!报名方式:微信发送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费用即可,以微信红包或支付宝收款先后确定座位顺序……”相信很多朋友在手机的微信群中看到过这样的广告宣传。那么,由俱乐部组织的“户外群”出游合法不?发生纠纷或者意外又该如何维权呢?
“户外群”揽客出游 响应者众
近日,记者在我市多个户外俱乐部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发现,不少俱乐部都推出有省内短线游、省外长线游等一系列旅游产品。
这些微信群、QQ群和网帖下都能看到不少人询问相关事宜,表示有兴趣愿意尝试一起组团旅行。“自助户外游,费用AA制,价格比旅行社实惠,有些线路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住宾馆或是露营。”家住市区汉江路龙祥家园小区的邓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曾跟着俱乐部出去游玩过几次,这是一种全新的旅游体验,能结识一群爱玩的朋友,而且费用也划算。
记者注意到,“户外群”只需一张自助游召集帖,再配上出游照,就能吸引不少人询问,并加入到出游的队伍中去。
但记者注意到,有的旅游群里也有人质问群主,上次旅游质次价高如何解决,群主只是提醒小窗对话。
“许多户外群、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利用现代传播途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组织户外旅游活动。”面对俱乐部招徕游客的现象,4月11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群”这种自然组织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在操作旅游业务时专业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又规避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不仅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今年2月份,市民饶先生参加一个微信群组织的旅游活动,在爬山时不慎摔伤,但组织者以个人不慎为由拒不承担相关责任。因投诉时没有相关证据,饶先生也得不到消协和旅游管理部门的帮助。
如发生事故维权困难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户外群”看似是AA制,或者每人交纳团费,但其实也是组织者的“生财之道”。不少组织者通过所谓的AA制活动牟利,从车费、餐费、住宿费、门票中赚取利润。参团的成员一般都很信任组团的领队,把一切交给群主安排,殊不知也被赚了钱。
据介绍,“群”旅游属于个人达成的约定,因为缺乏监管,所以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常有危及游客安全、旅游质量参差不齐的行为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貌似AA制,实则为赢利。“户外群”自发组织在宣传旅游线路产品时,价格常以AA制的形式出现,分解为火车票多少元,景点门票多少元,餐费多少元等,乍一听价格透明,群主只是活动的发起者,群成员分担费用,公平合理。其实不然,当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群主在吃、住、行、门票等方面都能拿到团队价格,这和群成员交的费用有差价,产生的利润就相当可观。
不签合同容易引发纠纷。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等组织活动在出游前一般是微信或者网上报名召集,不和参与者签订书面协议合同,没有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判断违约方责任。“群”旅游这类旅游组织者既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未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监管难度大。
据介绍,目前,我省涉及旅游市场的管理条例监督还没有覆盖到微信群、俱乐部和QQ群之类的“户外群”。而我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也不时接到因参加“户外群”引发的纠纷,因为没有管理依据,所以为游客维权困难。
在此,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首先,谨慎选择“户外群”出游,拒绝参与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活动。其次,如果参与了户外群”出游,要做好风险防范,必须与合法组织者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