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王 辉
4月7日,本报报道了市区柳江东苑小区居民董女士,在小区里的自动售货机买到过期饮料一事(详见本报4月7日03版《自动售货机 吐出过期饮料》)。4月12日,记者获悉,因为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执法人员查封了涉事企业的所有自动售货机,并要求企业彻底整改。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自动售货机专项整治。
【市民】
管一管自动售货机
“没想到晚报一报道,事情很快就解决了。”4月12日上午,董女士告诉记者,4月6日下午记者采访后,饮料经销商当天晚上就给她调换了一瓶饮料。“通过这件事,我今后在自动售货机上买东西会多留个心眼。”董女士对记者说,自动售货机里面的饮料,从外面有时候看不到生产日期,只能等支付过钱了,从自动售货机里拿出来才会发现过期了,而这时候也放不回去了。
“自动售货机方便是方便,但是里面存放的食品质量也要严格把关。”董女士说。
【调查】
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4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柳江东苑小区,看到那个“吐”出过期饮料的自动售货机,已被贴上“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封条”。透过玻璃窗往里看,自动售货机里的所有商品已经下架。
“我们做了调查,据管理这台自动售货机的销售人员说,由于前几天下雨,过期饮料没来得及收回。”昨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有关负责人说,自动售货机里的饮料,本来是三天换一次,结果因下雨耽搁了。
经过执法人员调查,问题主要是销售人员未及时更换食品,管理不规范,企业没有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源汇区分局立案后,根据有关规定,暂时查封辖区内这家企业的所有自动售货机。
【行动】
全市开展专项整治
记者了解到,“吐”出过期饮料自动售货机所属的企业,在我市一共投放了70个自动售货机。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分局对这70个自动售货机进行排查,并要求涉事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对这种食品自动售货机关注不多。这是目前发现的漯河市首起自动售货机“问题事件”。
“晚报的报道,给食品安全监管提了个很好的醒啊!”该有关负责人说,为加强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他们准备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摸底排查和整治规范,详细掌握全市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情况,将之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之中。整治中,对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品种与许可范围不相符的企业,责令其停止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