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河庆)“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两死一伤。经警方初步调查,事故双方都有责任。目前,货车驾驶员已被警方刑拘。”4月24日,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蔡云朝,就4月22日辖区内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向本报记者介绍案情时说。
同时,蔡云朝希望网友不要轻信、散播网上不实言论。
4月22日23时49分,在省道S241舞阳县北舞渡镇田庄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半挂货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
“接到群众报警后,舞阳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以及事故处理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火速开展事故救援及调查。”4月24日,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起事故当场造成两人死亡。警方及时将一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4月23日,舞阳警方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在,警方已经掌握基本案情。
据舞阳警方介绍,经初步调查,周口市沈丘县石槽乡居民安某某,在事发之时驾驶一辆带挂货车,在省道S241由西往东行驶至舞阳县北舞渡镇田庄村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舞阳县莲花镇居民蔡某峰驾驶的一辆小轿车相撞。事故当场造成蔡某峰及副驾驶室乘员蔡某军死亡,致使后排乘员赵某某重伤和两车损坏。
后经舞阳警方取样化验,小轿车驾驶员蔡某峰,发生事故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6mg/100ml,属于醉驾。货车驾驶员安某某,也因越线驶入对向车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安某某已被刑拘,舞阳警方正在对此事故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此起事故发生后,有网友将现场图片在网络上散发,不负责任地扩大死亡和伤者数量,甚至臆断事故原因,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舞阳警方呼吁广大网民,对于网上信息,不要以偏概全、偏听偏信,被虚假信息所误导,要多方求证、综合判断,多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和权威媒体的报道。
同时,蔡云朝表示,对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