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副刊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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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1日 星期

权重未敢奢侈
——读《曾文正公全集》有感

□孙幸福

当年清军的江南大营被太平天国两次摧毁后,清廷不得不任命曾国藩为两江总督。曾国藩不仅直接指挥30万湘军,还节制李鸿章的淮军和左宗棠的楚军;他直接统治江苏、江西、安徽两江辖地,还兼管浙江、湖南、湖北、福建诸省,可谓权倾朝野。然而,位高权重的曾国藩却终身自奉寒素,过着清淡的生活。

他在给儿子的家书中写道:“余服官二十年,不敢稍染官宦气习,饮食起居,尚守寒素家风。凡官宦之家,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尔年尚幼,切不可贪爱奢华,不可惯习懒惰。无论大家小家,士农工商,勤苦俭约,未有不兴;骄奢倦怠,未有不败……”

曾国藩一生安守简朴的家风,多次说家败离不开一个“奢”字。他不仅教育孩子要节俭,自己更以身作则。

他穿的衣服十分简朴,布袍鞋袜多为夫人和媳妇所做。他认为:“居家之道,惟崇俭可以长久,处乱世尤以戒奢侈为要义。衣服不宜多制,万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他30岁那年,缝了一件青缎马褂,平时不穿,遇到喜庆的日子或新年时才穿上,其衣藏30年,犹如新的一样。他还幽默地说:“古人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以吾视之,衣亦不如故也。”曾国藩身为将相,所有的衣服不值三百金,这在奢靡成风的清末官场是不可想象的。

曾国藩吃饭亦不讲究,每餐仅一荤,非客至不增一荤,即使当上大学士后依然如此,被人诙谐地称为只吃一荤的“一品”宰相。他在两江总督任上巡视扬州时,盐商出于恭敬,特设盛宴,山珍海味满桌。曾国藩仅就面前所设数菜稍食而已。下来后对人说:“一食千金,吾不忍食,且不忍睹。”

曾国藩在用具上也相当克己。年近垂暮,依然对照“俭” 字针砭自己:“吾曾照李希帅之样,打银壶一把,为炖人参、燕窝之用,费银八两有余,深为愧悔。今小民皆食草根,官员亦多穷困,而吾居高位,骄奢若此,且盗廉俭之虚名,惭愧何地!”

住房上他也是安居陋室。曾国藩在湘乡白杨坪的曾家老屋已有百年时间,加之人口不断增多,其弟曾国荃又建新屋一栋,费资三千余银。他闻之去函责弟,说是新屋落成之后,搬进容易搬出难,我此生绝不住新屋。并在日记中写道:“是日,接腊月二十五日家信,知修整富厚堂屋宇,用钱七千串之多,不知何以耗费如此,深为骇叹!余生平以起屋买田为仕宦之恶习,誓不为之。不料奢靡若此,何颜见人!”他果真没有踏进新屋一步,卒于任所。

儿女办喜事该排场点吧?他也不。从长女出嫁他就规定压箱银为二百两。直到同治五年嫁第四女时,仍遵循这个规定。也曾当过总督的九弟曾国荃听说此事,根本不信,但开箱一看,果然如此。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娶媳妇也是如此,曾国藩在咸丰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的日记中写道:“是日已刻,派潘文质带长夫二人送家信,并银二百两,以一百为纪泽婚事之用,以一百为侄女嫁事之用。”

亲朋来往,接人待物他都力求节俭,不愿奢华。他日记中写道:“余在京四十年从未得人二百金之赠,余亦未尝以此数赠人。”并告诫兄弟:“以后宜不妄取分毫,不寄银回家,不多赠亲族,此廉字功夫也。富贵功名,皆人世浮荣,惟胸次浩大是真正受用。余近年专在此处下功夫,愿与我弟交勉之。”

曾国藩说得好:“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有此三者,自然鬼服神钦,到处人皆敬重……余不能禁人之苟取,但求我身不苟取。”“不贪财,不苟取”,这就是曾国藩的信条,而他一生行事,也确实是这样,堪称官场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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