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 旌
上周,武汉两个小区接连发生火灾,令人诧异的是,两小区楼道消防栓都没有水。5月10日,记者在武汉三镇探访发现,多个小区内楼道消防设施或无水可用、或缺失水枪水带,存在安全隐患。(《楚天都市报》)
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烈火无情,不是危言耸听,防微杜渐,更不能嘴上说说。每次火灾后,质问为何消防设施不管用,物业等直接责任方,都能摆出诸多看似合理的借口——高层水压不够;管道老化,业主却不愿动用维修基金;人们不爱护消防设施,造成损坏等等。没错,这都是现实困难,但如果真心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履行管护责任,这些困难,也不见得无法克服。说到底,还是有太多人抱持侥幸心理,不落实法规,不愿意投入,等到起火了,才发现悔之晚矣。
消防安全责任制,首要的是预防之责,不能只事后排查,毕竟有些损失,怎么追也追不回。法律既然已明确了责任方,就必须有人切实地投入时间人力,去消除隐患、解决问题。首先,物业和业主要对自身安全负责,该建的要建,该修的要修,该通水的要保证通水,该让路的要赶紧让路,别为了蝇头小利,付出沉重代价;其次,对于一些破坏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物业可能会因为没有执法权,制止力度有限,公安、消防部门应予以指导和协助。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消防部门已经联合民警、物业人员及小区群干,以形成合力,用最快的速度消除火灾隐患,更应思考,能否将其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让各方时刻紧绷这根防火弦?
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消防安全需要社会共同努力,各负其责,才能真正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