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创建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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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2日 星期

加强盲道管理 彰显城市文明

盲道被存车点占用。
盲道边伸出一条拦路索。
一条水泥板压在盲道上。
机动车停在盲道上。
盲道被燃气设施阻断。
盲道被挤到绿化带旁边。
将盲道圈占,当成停车场。
“断头”盲道。
被损毁的盲道。

□文/图 本报记者 王海防 实习生 李宜书

盲道是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保障安全的道路设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都应设盲道。

近日,记者在市区的多处道路上发现,盲道上出现的问题不容忽视:有的盲道被机动车、商贩的摊位占领,有的盲道变成了存车点,有的上面还建有公共设施,有的盲道年久失修、残缺不全,有的突然中断……

5月11日上午,记者在市区海河路西段看到,这一区域许多路段人行道上的盲道被车辆占用。

记者在市区柳江路东段一家超市门前看到,人行道上的盲道被人圈占,改为存车点。而就在马路对面,有人在盲道上摆了桌麻将,几位市民玩得正开心。而在市区井冈山路南段东侧的人行道上,一条盲道被燃气设施拦腰截断。不远处,一存车点将盲道完全占去。

记者发现,占用盲道及损坏、“断头”现象比较普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市、餐馆、汽车美容店等,以及小商贩对盲道占压;二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占用盲道;三是个别公用设施占用盲道。

一条小小的盲道,透出一座城市的人文关怀。据了解,不仅《残疾人保障法》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给予高度关注,《交通安全法》也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还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纳入其中。

“修建道路时留出盲道是对残疾人的关怀,但是要建设更要管理,让盲道充分发挥作用。”盲人王先生说。王先生在市区泰山路经营一家按摩店,他觉得很多路段的盲道被占、被损坏,盲人走在盲道上没有安全感。采访中市民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已铺设盲道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比如在可能被各种人为占道的地段设置警示牌,对占用盲道者和破坏盲道者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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