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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 星期
服务漯河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五年办结案件113578件


□本报记者 齐 放 杨 旭

6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松林向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作《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披露,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13578件,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23.73%。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306件,办结24432件,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3.54%和24.44%;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579件,审、执结3399件,同比,分别上升7.38%和7.39%。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保持高位、高效良性运转。

服务漯河经济发展

市中院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实施意见》,服务我市重大发展战略,并围绕国企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成立“企业服务团”,设立清算与破产合议庭。五年来,市两级法院审结国企改制、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57件,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我市法院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环境,保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结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1万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该类案件478件。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审结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4299件。依法优化金融投资环境,防范逃废债务,审结金融纠纷案件8731件。依法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325件。审结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136件,促进科技创新。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2件,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456件,判处罪犯7135人。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涉黑、涉毒及盗窃等犯罪案件4821件,判处罪犯5332人。审结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362件,判处罪犯521人。审结集资诈骗等案件39件。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会同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若干规定》,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案件325件381人。

五年中,共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劳动保障、抚养赡养等涉民生案件7.65万件,同比上升27.2%。连续8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256万元。会同市妇联出台《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审判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反家暴网络,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963件。持续开展“保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审结此类案件672件。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四心’活动”,依法审理涉军人军属权益案件176件。

深化司法便民举措

我市法院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建成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目前,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询案件流程信息。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努力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6%。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5.13%。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深入工厂、社区、乡村、学校巡回审判案件68365件。

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庭审活动和执行信息公开。全市法院公开生效裁判文书83462份,公布审判流程、执行信息65426条。建成科技法庭26个,直播、录播庭审2312场次。新增人民陪审员621名,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81%。举办法院开放日65场,邀请社会各界参观视察、旁听庭审、体验执行。创办法院微博、微信,多方面、多形式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动态等信息5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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