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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晚报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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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下午,在市区嵩山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干河陈交管巡防大队的民警,向三名将电动三轮车开上机动车道的车主开出罚单,每人罚款20元。 记者了解到,为倡导文明出行,树立遵规上路交通理念,交警对行人不遵守信号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本报记者 范子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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