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 岚
7月8日早晨,山东临沂山鹰户外协会一暴走团在马路上暴走时,部分队员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导致一死两伤。7月13日晚,同属山鹰户外协会的另外一支暴走团,全员佩戴反光条在街头暴走,同时,队尾跟随一辆叉车“护卫”。(人民网)
跳跳舞、走走路本来都是挺好的健身方式,但是这几年来,跳广场舞和参加暴走却引发了诸多矛盾。这都说明,对群众性的体育健身活动,需要进一步的引导与规范。
在引导方面,首先,当然要告知参加各类运动的人选择正确的时间和地点。跳广场舞也好、暴走也罢,都不能声音太大,不能入夜了还没完没了,影响大家休息。在地点上,跑去阻碍交通当然是绝对不行的。其次,这种引导也应该从医学的、专业的角度切入。徒步是为了健身,但是在机动车道上一边吸着汽车尾气一边徒步,除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也未必有利于健康。此外,现在的很多暴走团一走就停不下来,那么,以较快速度每天走上5公里、10公里甚至几十公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是不是会对膝盖造成损伤?
在规范方面,什么时段、什么地点可以开展群体性健身活动,什么时间和地点不可以,都应该有章可循。此外,这样的规范,不仅仅要针对参与者,还应该包括管理与服务者。比如说,一大群人到机动车道暴走、一辆无牌叉车上路护航,这都是违反道交法的,所以交管部门不能只是嘴上说说,而是要迅速反应、及时出手。可以想象,如果出租车撞倒部分暴走团队员的事件发生之前,交管部门就通过监控发现了大批行人涌上机动车道的情况,及时出警制止,那么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
当然,多少场地、多大场地才够用,也是一个需要广场舞大妈、暴走团成员去反思的问题。跳舞或者徒步是为了健身而不是“打狼”,当然没有必要追求“规模化”。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每个暴走团、跳舞团成员都只有七八个人,那么只要一小块空场、一条人行道就够了,而且这个数量也足以避免人单影只出现安全问题的情况。反之,一活动就百八十人齐上阵,五人一行十人一列地“震撼出场”,那得多大的地儿、多宽的路才够用?从这个角度来说,暴走团甚至一些媒体一味抱怨运动场所不足、人行道不够宽,也是很不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