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李琳琳 赵予晓)“咱们是老乡,我不会骗你,我有门路可以帮你找个大工程,但需要给项目经理意思意思……”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你会信吗?相信很多人都会思量一番。可是西平籍男子于某却信了,而且深信不疑。
2016年3月18日,西平籍男子于某到市公安局顺河分局报警,称不久前见到老乡李某,李某自称在南通某建筑集团做项目部执行经理,公司承建的漯河市某小区的内外墙粉刷工程可以承包给于某,并以承包工程需要给项目经理徐某送礼为由,向李某索取现金。于某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共向其支付14.5万元。后于某多次与李某联系,李某却销声匿迹。于某意识到可能被骗,选择报警求助。
接到报案后,该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民警前往漯河市某小区实地调查,发现该小区开发商根本不是李某所说的南通某建筑集团,承建方也没有叫李某的项目执行经理。经过深入调查取证,证实李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于某现金14.5万元,民警立即组织对李某进行抓捕。民警多次前往李某老家和其他可能藏匿处均未发现其踪迹,遂将其列为刑拘在逃人员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5月29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周庄派出所在处理一起民事纠纷中,核查双方当事人身份过程时发现其中一人是网上在逃人员李某,随即将其抓获并移交至漯河市顺河警方。经审讯,李某对其诈骗于某14.5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办理过程中,经验丰富的民警根据其娴熟的作案手段推断李某不是初次作案,围绕李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同时多次前往李某居住小区调查。经民警多方调查,又查出另外三名受害人,这三名受害人于2014年前后分别被李某以介绍承包某小区木工活工程,需要给领导送礼跑关系为由共骗取18余万元,且3人均未报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查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