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法制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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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4日 星期
源汇区人民法院
逾期不交房,拘留!


近日,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案件,被执行人范某拒不履行遭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市民王某与范某2010年10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399060元价格购买市区某小区商品房,王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并以该房为抵押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根据合同约定,范某应当于2011年4月30日向王某交付房屋且于房屋交付后90日内为王某办理房产证。王某多次询问房管部门,均因范某的原因,该房至今未能办理房产证。无奈之下,王某起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判范某支付违约金53540元。

判决生效后,范某一直未能履行自己的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范某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承办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措施。7月25日早晨,承办法官驱车来到范某的住处,范某被拘传到源汇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耐心地讲解拒不执行的后果,但范某依然不履行,承办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该案说明了任何事都要遵守法律规则,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陈 戈 赵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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