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漯采谈判采购-2017-32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卡口数据上传联网平台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卡口数据上传联网平台设备项目。
二、招标采购货物内容: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3万元整。超出采购预算的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开标时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3.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服务器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代理商、办事处授权无效);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两个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五、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7年8月3日至8月7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 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九、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