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齐 放
“以前没有意识到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是一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有了这次教训,不但我记住了,还要告诉亲朋好友也要注意。”8月12日上午8时许,在市区嵩山路与大学路交叉口东南角,因在右转时鸣笛与行人争过斑马线而被交警处罚的孙女士,不好意思地说。
不礼让斑马线被罚
8月12日上午,记者在市区嵩山路与大学路交叉口东南角观察发现,如果没有交警或志愿者举旗提醒,有的司机过路口斑马线时并没有减速或者停车礼让斑马线,只管自己开车前行,结果被交警处罚。在礼让斑马线、优先让行人通过的车辆中,以公交车和出租车居多。
“在礼让斑马线方面,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司机为广大机动车司机做出了榜样,这与他们公司加强管理教育有很大关系。”市交警支队宣教大队大队长蒋士英告诉记者,礼让斑马线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我市在近期的交通秩序治理中,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整治。
目前,我市在市区各主次干道的交通护栏上都悬挂了提醒横幅,提醒司机过路口时注意礼让行人。否则,如果被监控拍到或者被交警发现,将给予罚款200元和扣2至3分的处理。上周市区有56名司机因过斑马线时与行人争道被交警处罚。
法律法规早有规定
礼让斑马线,看似简单的一件事,但反映了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也是一个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蒋士英告诉记者,其实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早已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只不过许多司机没有认真学习而不太了解。
蒋士英提醒说,机动车过斑马线时主动礼让行人,要做到无人时减速,有人时避让,不与行人抢道。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不能乱鸣喇叭,要主动避让行人,待行人通过后,安全通过。当然,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放行信号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机动车刹车不及造成意外伤害事故。希望广大市民一起努力,营造“路畅人和”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