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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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 星期
9月6日起——
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处罚新增11种

俺以后再也不开车逆行了

本报讯(记者 郝河庆)8月3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在之前抓拍处罚三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自9月6日起,市区电子警察将增加对11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强化文明交通意识,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据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1月1日起,我市新安装的电子警察设备陆续启用,已对三种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分别是:“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和“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经过半年多来治理,三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广大司机朋友遵法意识增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9月6日起,电子警察增加11种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抓拍处罚。

这11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7.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8.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9.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10.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1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针对电子警察抓拍的上述这些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2分至12分不等的记分,并进行金额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对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还将给予15日以下拘留。”采访中,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员,只有遵法行驶,才能远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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