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将
“禁止业主散步时携带音响”“禁止散步速度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散步队伍超过5人”……针对小区健步走伴生的外来人员增多、音响扰民、道路被占、易生安全隐患等问题,辽宁沈阳市铁西区一小区近日出台了十项针对园区内散步走的管理规定。(《辽沈晚报》)
物业公司出台此规定,无非是想还小区业主一个安宁、安全的居住环境,初衷虽好,但规定有点想当然,脱离实际,也没有多大的可可行性。
以“禁止散步队伍超过5人”为例,茶余饭后约亲朋好友在小区散步是许多业主的首选,远方亲戚来了,更要在小区转一转,看一看,有时人数难免要多于5人,如果连这都要禁止的话,似乎有点不近乎人情,更何况我国没有一条法律法规规定散步不能超过5人。
物业公司要想把小区管理好,除了不准业主做这做那,更应该从自身找原因,看看自己的服务是否周到,业主是否满意,而不是动不动就制订各种规定,拿业主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