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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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9日 星期
新修改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通过,明年元旦起施行
涨物业费需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日前高票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新版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条例规定,调整物业费需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涨物业费,要50%以上业主同意才行

新版《条例》新增规定,物业费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电梯抢修不及时导致事故,最高罚款20万元

电梯卡人、困人是关注的焦点。《条例》规定,物业企业发现电梯存在故障,未立即采取措施致使乘客滞留电梯轿厢,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抢修导致电梯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失信,将被拉进“黑名单”

此次,《条例》新增规定,我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和信用平台,公开物业服务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同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企业的项目信息、信用信息。并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为广大居民和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业主投诉物业违法,相关部门必须调查核实

《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公安、环保、城市、工商、人防、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和登记制度,并公布联系单位、举报电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这些单位在接到举报以后,必须要调查核实跟踪处理。

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权利、义务也进行了规范

《条例》对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也进行了规范。禁止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高空抛物、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禁止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禁止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等。禁止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禁止擅自设置营业摊点;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等。

晚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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