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辉) 开车时不小心撞了别人的车,车的“伤情”也不重,停车道个歉或许就没事了。可是不停车、不道歉,对肇事司机来说,事情可能就麻烦了(详见昨日本报06版)。10月23日,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对此事做出了处理。
据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接到孙先生报警后,民警郭建林、李乐军立即行动。
根据孙先生提供的出租车牌号,几经辗转,民警通过车辆所属的众诚出租汽车中心,获得出租车驾驶人的详细信息。民警联系出租车驾驶人曹某某,并说明了事情的缘由。曹某某承认了撞到私家车并逃逸的事实,且主动向孙先生道歉并赔偿了其损失。
目前,根据相关规定,警方对曹某某做出了驾驶证记分12分、罚款5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