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本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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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 星期

小鸟笼中挣扎 市民心疼救下
后来得知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获救猫头鹰。
本报记者 王 辉 摄

本报讯(记者 王 辉)“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有商贩在非法售卖。”11月3日上午,市民刘帅从商贩手中救下一只猫头鹰。随后,他将猫头鹰交到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待其状态良好后,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会将它放飞。

“当时,它被锁在一个很小的铁笼子里。虽然体型较小,但它奋力挣扎,身上的羽毛不断脱落。”11月3日上午10点多,家住市区五一路南段的刘帅途经市区文化路与湘江路交叉口时,看到有人正在兜售一只外形怪异的小鸟。当时,周边围着许多人。

“最开始,我也不知道它是猫头鹰,以为只是普通的鸟,看它被锁在铁笼子里,模样怪可怜的。”11月5日,刘帅告诉记者,虽然一时未分清是什么鸟,但是为避免其遭遇厄运,爱鸟心切的他,决定将这只小动物买下来。

“商贩说少500元不卖,可是我口袋里就装了300块钱,和他搞了半天价才把这只鸟买下来。”刘帅说,到家后听邻居们说这只鸟可能是猫头鹰,他赶紧向森林公安部门求助,想给猫头鹰找个合适的家。

接到求助后,市森林公安部门立即指派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前去了解情况。经了解,刘帅买的鸟,确实是猫头鹰。

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为刘帅开具了漯河地区野生动物救护证明,并将这只猫头鹰接收、暂时喂养。等这只猫头鹰情况良好后,他们会将其放归自然。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还表扬了刘帅救下小鸟、帮其找家的行为。

“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禁止出售的。市民如果发现有人兜售野生保护动物,可向公安、林业等部门举报。”市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猫头鹰属于猛禽,很容易伤人,很难喂养,建议市民不要去饲养。根据刘帅提供的线索,他们将对文化路等地方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贩卖野生保护动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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