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陶小敏
11月6日,网友“流云”在微信朋友圈发帖:“这个世界上,一不小心就掉坑里了!”随文,他附了三张图片,图片拍的主要是两瓶外包装相似的矿泉水。但是,仔细一看,这两瓶矿泉水的中英文品牌都不一样。
“看到这两瓶水,我脑海中蹦出来了‘康帅傅’‘白事可乐’‘七个核桃’等无数个假名牌。哈哈哈,就在身边,防不胜防!”“还记得上个月我去医院看病号,在医院门口的商店买了一箱‘好吃点’饼干,临走才发现不是想象中的‘好吃点’,字都一样,但商标不同。”“需要我们消费者睁大双眼啊!为啥这些品牌非得抄别人呢?需要增加自信啊!”网友“我不做大哥好多年”等纷纷跟帖、吐槽。
11月6日,记者采访了网友“流云”刘先生。
家住市区天明第一城小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11月5日晚上,他在市区滨河路一家商店买了一瓶水,回到家时还没喝完,便随手扔到了桌子上。11月6日中午回家,他发现家里桌子上放着两瓶水,一瓶是他5日晚上买的,另一瓶是他两天前在市区中山路一个网吧买的,两瓶水大眼一看一模一样,仔细看去却有不同。
“买的时候都没注意,现在才发现除了商标不一样,外包装其他方面可以说一模一样。”刘先生说。
记者看到,两瓶矿泉水的外包装,中英文品牌不一样,但色调、整体设计高度一致。如果不仔细看,不好辨别。
记者将刘先生所拍的两瓶矿泉水的照片,给朋友、网友看了一下,多数人表示不仔细看,确实很难注意两者商标不一样。“以为自己买的是名牌,结果发现是山寨货!”网友“小哪吒”无奈地说。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负责人。该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该知名品牌矿泉水有外观设计专利,那么出现这种情况,他们可以到市知识产权局投诉对方专利侵权;如果没有外观设计专利,抄袭知名品牌矿泉水外包装则属于傍名牌,有意误导消费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一经查实工商部门会给予责任方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