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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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 星期

“身份证挂失即废”不能成难解之题


□杨玉龙

两年前,到北京旅游的孙晴(化名)不慎将身份证丢失,今年她却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成为一家公司的法人,这家公司还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近日,孙晴特地从江苏来到北京,忙着在派出所、工商局与司法鉴定机构等部门中奔走处理。(《北京青年报》)

二代身份证尽管进行了技术升级,但是也存在着明显的技术漏洞。那就是身份证遗失,办理新身份证件后,原有身份证依旧能用,加上一些业务部门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不能共享,就造成了信息安全隐患。一些不法之徒能利用已经挂失作废的身份证行不法之事,如开办银行卡、购置手机卡、开办公司等。这无疑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身份证应具有唯一性、特有性、法律性。这就需要加强技术改进,使遗失的身份证能加密、注销、作废。据媒体去年报道,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将上线试运行,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在社会上继续使用。可是,公众现在仍没有享受到此系统带来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或许,对于身份证挂失后作废尚存在技术难题。但是,完全可以借鉴银行卡制作技术,在完善密码功能的基础上,能够在挂失补办后,让旧证随即作废。身份证的制证发证机关对此应该重视起来,不能让“挂失即废”成为难解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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