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不少网购平台为了吸睛促销,纷纷推出秒杀抢购活动,然而有人可能会发现,明明早早坐到了电脑前,而且网速飞快,却怎么也抢不过别人。实际上,跟你比赛的,可能是一款抢购软件。
近日,山西太原迎泽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抢购软件案,3名软件的制作者、销售者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也是国内首起对制作、销售抢购软件者判刑的案件。
案件中涉及的抢购软件名为“黑米”,一度是网络“黄牛党”趋之若鹜的“神器”。这款软件能避开或突破购物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实现机器自动登录、自动批量下单、自动付款,抢占其他正常用户的下单请求,最终抢购到秒杀商品。
据悉,任某、张某通过出售黑米天猫(淘宝)抢购软件赚取买家抢购成功商品部分差价的方式共非法获利11万余元。陈某通过建立黑米系列抢购软件销售网站、网站维护、代理销售该抢购软件共非法获利6000余元。
今年8月,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经公开开庭审理,迎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软件研发者任某和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销售者陈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恶意软件的行业准入、入市前功能审查等监管措施还没有完善的规定,对售卖恶意软件、传授犯罪方法的相关网站、群组的巡查力度也需进一步加大,只有形成多方协同打击局面才能实现对“秒杀神器”的有效监管。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