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孙恒
近日,山东潍坊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规范中小学教师使用互联网群行为,划出了学生家长群管理的“底线”。通知指出,不得在班级群组中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公布成绩或排名;不得通过群组组织家长参与网络投票、点赞、发红包、众筹等活动。(新华网)
平心而论,班级群是信息时代的利好产物,它打破了以往家校之间的时间和空间限制,让全方位的家校合作成为一种可能。这种双向反馈,无疑有助于孩子学习的进步,有益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
然而,凡此种种利好,是基于班级群这个信息平台能够被很好地利用。如果班级群功利化或者变质,反而容易引发各方的矛盾和冲突。
如今,原本作为老师发布通知、与家长沟通平台的QQ、微信班级群,已经悄然变味,每天动辄几百上千条信息,让不少家长和老师直呼“受不了”。
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在班级群这个公共空间内,一些老师和家长都没有匣清家校教育的边界。诚然,家校合作可以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双赢,但并不意味着彼此之间不需要界限。
家长和老师都要明白一个道理,一切为了孩子,也只为了孩子。所以,对于家长而言,那些夹杂太多私货的“盖楼”感谢老师之举,不要也罢;对于老师而言,那些欠妥的公布成绩之举,也应避免发生。何况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发言也要注意文明已成为一种社会常识,更别说班级群这种特殊的网络空间,更应如此。
强调“群主”责任也好,不得在班级群组中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公布成绩或排名等也罢,抑或不得通过互联网群组组织家长和学生参加网络投票、积赞、发红包,诸如此类,潍坊市为家校群的工作开展画了一个圈,明确了每位老师和家长的言行底线,有利于家校教育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