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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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 星期
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考核之年
我市实施“严管十条”铁腕治污


本报讯(记者 王 辉)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考核之年。距离年底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漯河到了能否交上满意“答卷”的冲刺阶段、紧要关头。12月2日,记者获悉,我市出台“十条”严格管控措施,以铁腕手段坚决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落实环保要求,回应百姓期盼。

严格扬尘管控

12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12月1日至12月10日,全市所有工地停止室外作业;12月1日至12月10日,全市所有商砼搅拌站停工。已经批准的,由市环保攻坚办重新组织复核,不属于现实民生急需的要停下来;已经批准的,但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一律停工整顿。

严格企业管控

2017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列入省定停产企业名录的105家企业全部停产,列入省定限产企业名录的49家全部限产。自12月1日起,依据在线监控数据,凡发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任一指标出现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一律停产至12月30日;凡被国家、省、市各级督导组新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停产整改至12月30日;未经提标改造的企业一律停产;“散乱污”企业一律取缔。

严格错峰生产

从12月1日起,列入错峰停产的20家企业一律实行停电停产;已完成提标改造的,严格限产,依据管控的要求,视情调度停产。

严格机动车管控

实行机动车限行禁行,市公安局自12月2日起在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禁行,严禁重型货运、农用车、冒黑烟车入市。对渣土车也是严格管控。

严禁销售使用劣质散煤

自12月1日起,市散烧办负责组织城建、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散煤流通集中检查30天专项行动,发动乡镇、社区各级干部,对“双替代”用户逐一入户确认、核查。同时,加强生产、销售等环节监管和查处。

严格重点区域管控

对4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从一公里到三公里、五公里开展全面清查,对影响空气质量的工业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和各类污染排放实施封堵,斩断站点周边3公里内所有污染源。

严禁外省劣质煤、劣质油流入

坚决取缔黑加油站,坚决查处、销售伪劣油品,严密防范外地劣质油品流入我市。严密防范外地劣质散煤流入我市。

严密组织清洁城市、清洁街道、清洁道路

对城乡道路、各类卫生死角开展全面清洁保洁,每周二、五下午开展2次符合要求的清洁城市行动,加大道路机扫、洒水、清洁频次,及时清扫城区树木树叶落尘,擦洗楼顶、桥梁及交通护栏积尘等。

严密监测污染变化情况和气象条件

环保、气象部门要加强研判分析,在预测将出现污染天气时,要按照提升一级的原则,扩大管控范围,提前3天启动预警响应,确保不出现500以上爆表情况。

严格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严格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并逐步向近郊及农村延伸。

与此同时,记者还了解到,为了打赢这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还成立了环保攻坚督察队,以铁一般的手腕依纪依规对未履职尽责、发生问题的区域、单位和主管部门启动最严厉的追责问责措施,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督察队要全天候、不间断地进行督导检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什么是“大气十条”?

■相关链接

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十条措施,明确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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