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本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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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 星期

偷割工地线缆 男子被抓现行
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蔡某和其偷割的线缆。
本报记者 王 辉 摄

本报讯(记者 王 辉)“打工也没挣住啥钱,眼看着要过年回家,兜里没钱,才想起这点子了。”12月20日,在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审讯室里,43岁的蔡某痛哭流涕。

蔡某是平顶山市叶县人,之前一直在郑州打工。一星期前,他和老板生气了,工钱也没要着,就打算从郑州坐车回老家叶县。途经漯河时,蔡某下了车,想在漯河找份工作挣点钱,好回家过年。

“当时兜里就剩50多块钱了,也住不起宾馆,就在泰山路南段一个废弃的民房里将就着住。”蔡某说,白天他去找活儿,但转了几天一无所获。

12月19日上午,蔡某走到市区金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的一个建筑工地,见工地人很少,静悄悄的。同时,他还发现工地有一些刚铺设好的新线缆。

“想着工地人少,晚上估计没人看守,就想着把这些新线缆割走卖钱。”蔡某说,12月19日晚上8点多,他随身带着水果刀,潜入工地找到线缆动手割了起来。为了防止割线缆割破手,他手上还戴了一双旧皮手套。

蔡某这边割线缆,工地那边一间板房的电灯就跟着出了问题。

“我们几个工人晚上在房子里住。当时,只见屋里的灯忽闪忽闪的,一会儿灭,一会儿亮,后来灯彻底灭了。”看到屋里的灯灭了,工人们就出来看发生啥事了,正好看见蔡某手里掂着几捆线缆往外走。

“你干啥哩?”工人们立即把蔡某围了起来,并发现他是偷割线缆的,刚才就是他把线缆割断后,屋子里的灯才熄灭的。

随后,工人们把蔡某摁住,并赶紧拨打110报警。

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民警迅速赶到工地,将蔡某带回审讯。

经调查,蔡某偷割的线缆价值900多元。警方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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