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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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星期

这样的创新可以更多些


□杨玉龙

今后,诉讼当事人不用到法院,也不必递交纸质材料,即可实现全流程自主立案。只要微信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自主立案服务号,通过微信端就可以完成递交诉讼材料、身份验证、交纳诉讼费用等全部立案流程。(《北京晚报》)

采用“人脸核身”技术,实现网上身份验证,“微信全流程自主立案”,给当事人带来的便捷显而易见。

比如,传统方式立案时,必须对当事人进行身份验证,要求当事人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前来法院核实身份。有了“微信立案”后,所采用的身份验证程序,“人脸核身”技术,就可以让当事人避免来回跑路。

立案全过程无需跑法院,“微信立案”让人民法院充满了“智慧”,这是利用科技手段以及“互联网+”为人民服务的最好诠释。

当然,“微信立案”还有一定的技巧在里面。比如,应由起诉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操作;还应确保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等等。这就意味着,当事人在“微信立案”时,还需多些耐心,并不能缺失法律意识。

同时,“微信立案”作为一个创新立案形式,如何保障当事人的隐私安全也应提起注意。毕竟个人信息“上网”也就埋伏下了隐私泄露的风险。因此,一方面应在系统安防方面下足功夫,以规避其中存在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应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因为人为疏忽造成的当事人隐私泄露。

总之,全国法院系统首个微信立案服务平台的上线运行,具有示范意义。可以预言,在此成熟的基础上,会有更多的人民法院开通“微信立案”服务,以进一步丰富立案渠道,简化立案流程,方便诉讼群众。可以说,这是法治社会不断完备的彰显,更是司法为民的最好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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