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齐 放
通 讯 员 康春明
两人以跳塔吊相威胁,在讨要工程款时狮子大张口,拿到的钱远远超过工程款,而后远走高飞。
经过一年半的追捕,12月25日,警方终于将两名涉嫌敲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讨薪】
两人以跳塔吊相威胁
“有人在工地爬上塔吊讨要工资,情绪很激动,随时有生命危险!”2016年6月17日早上7时30分许,市公安局干河陈派出所大学路中队民警接到报警。
值班中队长吴国忠带民警迅速行动,赶到市区太行山路沙河大桥南端东侧的事发地。
民警在现场看到,事发地的工地正在打桩基,而在塔吊顶端,一个人站在上面嘴里在向下面的人说着什么,塔吊的中部也坐着一个人。
民警多次向塔吊上的两人喊话,希望他俩下来,民警会帮助他们协商解决问题。但是,两人表示不给钱就不下来,拒不配合。
民警了解到,塔吊上的两个人分别叫马某某和潘某,承接了该工地的桩基工程。事发当日,两人以工程款未付够为由采用极端手段讨要。
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吴国忠经过与工程发包人刘某协商,决定先支付所欠的5万多元工程款以稳定两人情绪。
可是,马某某和潘某临时起意,马某某张口要30万元,潘某要40万元,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入指定的银行卡中,否则就跳下塔吊“把事儿闹大”。
当天中午近一时许,马某某和潘某确认70万元钱到账后才走下塔吊。
【反转】
钱款远超工程款涉嫌敲诈
“当时我就严厉批评了讨薪的两个人,要用合法的手段讨要钱款。与工地结清账目后,多退少补,不是自己的钱一定要还给人家。”12月27日,吴国忠告诉记者,“当时两人态度很好,表示一定妥善解决问题,把未完成的工程做好。
可是,第二天,工程发包人刘某向警方报案,马某某和潘某拉走了自己的机器设备消失不见了。
吴国忠立即与马某某、潘某联系,结果要么关机,要么无人接听电话。
工程发包人刘某向警方反映,其实他与马某某、潘某之间的工程款是20余万元,当天只余5万多元没付清,而他们却要了70万元,已涉嫌敲诈勒索,希望警方能追回前一天多给的近65万元钱。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警方认定马某某和潘某讨要款项远超应得钱款。
经过多次联系马某某和潘某无果的情况下,2016年11月,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对两人立案调查。
随后,警方多次到郑州市区、中牟、信阳等地追捕马某某和潘某,但无果。
2017年11月2日,大学路中队民警得到可靠线索后,赶赴郑州市中牟县马某某家中,将他抓获归案。
在讯问中,马某某承认当时向刘某多要了20多万元的工程款。当天,警方将潘某上网追逃。
2017年12月24日,信阳警方根据网上线索,将潘某抓获。12月25日,信阳警方将潘某移交我市警方。
目前,马某某已被批捕,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提醒】
用合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眼下,又到了工地、企业与务工人员年底结账的时候,警方在此提醒务工人员,如果讨要工资,一定要遵纪守法,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不能讨要不属于自己的钱,否则到头来可能会伤害到自己。
警方表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他们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