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临颍县人民医院,给当事人高某送来执行款6万元,为高某支付医药费,解了燃眉之急。
高某分两次借给弟弟高发某5.5万元做生意,当时未出借据。借款到期后,高发某一直拖延不还,后经高某多次催要,高发某于2014年3月向高某出具了本息合计6万元的借条。之后,高发某再次失信,高某无奈提起诉讼。法官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高发某及其妻子李某偿还原告高某借款本息6万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依然未履行义务。
经高某申请,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高发某、李某一直在外地工作,导致其未收到法院邮寄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法院遂依法公告送达。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到被执行人二人名下银行有存款,随即冻结该账户。经过多方查证,法院查到二人现用联系方式和在北京的住址,便委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协助划拨其银行存款。
至此,被拖了四年的借款在法院不懈努力下追要了回来。得知高某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后,执行干警便前往医院上门送执行款。高某激动地说:“太感谢了,年底这么忙还麻烦你们跑一趟!”执行干警说:“知道你住院行动不便,肯定又急用钱,我们就赶紧赶过来了,希望你早日康复。”苑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