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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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5日 星期

没给钱就不是你的


律师观点

“其实在超市购买商品未付款前,商品的所有者仍为超市,如果此时打开包装甚至是消费,顾客的行为并不恰当。”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凯律师说,如果顾客购物时未付款先消费,且最终没有拿去结账,这种行为首先在道德上要受到谴责;其次如果被超市现场发现,当事人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因此消费者平时超市购物时最好还是先付账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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