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6日晚,杜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在东环路与张庄路交叉口北50米处,撞到了58岁的岳女士驾驶电动三轮车尾部,造成岳女士受重伤,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岳女士是村里的贫困户,家中有一个30岁的智障儿子需要她照顾。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格外关注,有关领导多次多问此事,并到岳女士家慰问。而46岁的杜某离异后再婚,家中有一个8岁的儿子,经济条件也不好。突如其来的车祸像阴霾一样顿时笼罩了两个家庭。
车祸发生后,杜某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了岳女士家80万元的保险费用。此外,杜某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承担保险费之外的经济赔偿。市公安局天桥分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杜某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半年来,多次传唤杜某,可他一直不愿面对现实,逃避责任,拒不到案。天桥分局于2017年5月27日将杜某列为网上逃犯,对其追逃,并与杜某家乡项城市公安局郑郭镇派出所一直保持联系,希望尽早将杜某抓获归案。
郑郭镇派出所民警一直关注此事,对杜某的家人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终于使杜某于2018年1月17日到郑郭镇派出所投案自首。次日,天桥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赶赴郑郭镇将杜某带回,并羁押于市第二看守所。
李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