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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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5日 星期

禁放烟花爆竹 共度绿色春节


□本报记者 齐 放

实习生 陈 婧

2月3日下午,在市区交通路一家商场门口,不少市民在观看墙上贴的《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看来以后市区要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啦!”“禁放对防大气污染有好处,我赞同!”大家看后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随后,记者在市区一些小区门口和公共场所都见到了这份通告。

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调整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12月1日起,我市开始在划定区域内长期禁放烟花爆竹。

《通告》对禁止燃放的区域调整为:京广高铁以东,京港澳高速以西,龙江路以南,宁洛高速以北。禁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包括所有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同时,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发现,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具体情况如下: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违反《通告》在上述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同时,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以及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等情况也作出了处罚规定。

禁放后环境好多了

“以前烟花爆竹还有卖的,自从咱市禁放以来,都不卖了,也不敢再卖。”2月4日上午,市区嫩江路的一家商店老板告诉记者。“其实禁放烟花爆竹挺好。就像去年春节,小区里放鞭炮的没有了,噪音少了,环境也好了。以前每到春节,鞭炮声此起彼伏,在家说个啥话都听不清,到处乌烟瘴气,不放烟花爆竹后清静多了。”采访中,一位市民这样说道。

采访中,市环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禁放以前,几乎每到春节都是雾霾天,空气能见度很低,气味呛鼻,空气质量很差。自从禁放以来,大家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过年期间空气质量在逐渐改善。这些都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之后才有的转变。

此外,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春节,市区没有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火灾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被炸伤到医院就诊的患者明显减少。这说明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取得了明显成效。

禁放已深入人心

“现在过年放鞭炮的少了,平时商店开业、婚丧嫁娶等放鞭炮的也少了,很多时候都是用电子鞭炮代替,既卫生又有利于环保。”市民朱先生说,这种转变说明禁放烟花爆竹正在逐渐深入人心。

“春节时候,有人觉得不放烟花爆竹就缺少年味,其实不然,我觉得过个绿色文明年,远比原来到处乌烟瘴气、气味呛人要好得多。”采访中,市民于女士告诉记者。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大家应从我做起,守护碧水蓝天,让禁放成为一种常态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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