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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6日 星期

提升管理水平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本报记者 张晓甫 杨 淇

如今,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发展起来,发展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专业大户形成规模,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龙头企业不断壮大。

现状:部分合作社管理不规范

齐建伟委员认为,近年来,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也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风险防御能力亟待增强。虽然我市对小麦、玉米两大农作物开展了农业保险工作,但是由于保险覆盖面、保险种类和赔付水平上的局限,难以形成对现代农业的强力支撑。

合作社管理亟待规范。部分合作社发起人组建合作社初衷不是为了发展生产,而是为了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项目。虽然也制定了章程,但内部分工不明,管理水平不高。

辐射带动能力亟待提升。部分合作社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产品生产销售局限在本辖区范围内,达不到规模化要求。

建议:提高规范化运营水平

齐建伟委员建议,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发展规划,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台账,多措并举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创新方式,突破制约瓶颈。创新方式加快土地流转、提高融资能力、破解用人难题。

应多管齐下,加大扶持力度。多出台一些财政扶持政策,实行支农项目倾斜,落实用地用电政策。

应强化管理,促进规范运作。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对已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督查,发现有组织无合作或空壳组织坚决注销,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淘汰退出。还应促进多元融合发展,提高规范化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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