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去年通过反腐挽回经济损失6300万元
● 护航经济发展
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74件,判处被告人3191人。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43件,其中县处级以上9人。坚持“打虎”“拍蝇”并重,审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征地拆迁、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7件。
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0人,提起公诉 25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3人,提起公诉46人。
●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优化政治生态
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2817件,标的总金额49亿元。审结民间借贷、融资担保、金融借款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283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3件。
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6件14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1件10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5件46人。对“围猎”腐蚀干部的21名行贿人快查严处。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人,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 维护社会稳定
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保障等涉民生案件7439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案件3390件。建立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审执结案件837件,追回劳动报酬576万元。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33人,提起公诉1762人。批准逮捕1案20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贩卖毒品等犯罪72人。依法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5人。
● 有效破解执行难题
● 促进公平正义
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734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持续开展“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秋季攻坚”和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执行行动,全年共执结6991件,执结标的金额3.7亿元,司法拘留327人,判处拒执犯罪88人。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6件2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捕43人、追诉97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件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