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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8日 星期

校车安全 亟待加强监管


□本报记者 张晓甫

杨 淇

近年来,校车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多起校车恶性安全事故刺痛了社会的神经,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急需加强已成为共识。

【问题】校车车况差,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4个问题:一是校车车况差、车型杂,缺乏营运规范;二是部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缺失,农村道路路窄、弯急,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防护墩、隔离桩等设施缺乏,安全通行条件不佳;三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家长、学生和运营者四方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四是在一些地方,校车管理职责分工不够明确。

【建议】多种力量参与校车监管

针对校车安全问题,陈树鹏等委员提出以下建议:

将校车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项目。可由政府出资利用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配套,集中统一购买标准校车、统筹安排校车运营线路、统一进行校车维护和司机管理,按学区配置校车,形成校车公共交通体系。

落实校车通行优先权。校车应享有公交车专有车道的通行权和优先通行权。如在校车接送学生上下车时,其他车辆都要主动避让。

严格筛选聘用校车驾驶人员。驾龄需在5年以上,年龄小于45周岁,若有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之一者,不可聘为校车驾驶员。校方聘用驾驶员后需与之签订“安全交通责任书”和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可与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合作,组织校车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在校车安全问题上,除了有关职能部门执行之外,其他力量也应积极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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