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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日 星期

“买房送媳妇”?这玩笑开大了!

网友供图

□本报记者 陶小敏

3月7日,网友“宝龙”在朋友圈发了张图片并说:“哎哟,买房送媳妇,还有这好事?哈哈哈,单身的我们组团去买房吧!”

网友“马卡龙”:这广告语无敌了,我差一点就信了!你们谁先去买套房,让我看看呗。

网友“菲达内”:亲爱的律师们,我准备去买房了,如果他们不送我媳妇,我去打官司能赢吗?在线等,急……

3月7日,记者联系到了网友“宝龙”。他告诉记者,这张图片是他在市区金山路附近拍摄的,内容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打的广告,看到后觉得很有趣,便发到了朋友圈。

3月7日下午,记者根据图上的电话联系上了该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这的确是公司打出的广告,不过不是“真送媳妇”,而是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送免费婚介一次。至于婚介能否成功、相亲对象能否变老婆,房地产公司并不负责。

对此,澜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凯告诉记者,该房地产公司打出的广告明显属于夸大其词,是不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的,涉嫌误导和欺诈消费者,违背了公序良俗,是会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如果真有消费者与该房地产公司较真,也可将问题反映至广告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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