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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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4日 星期

漯河市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第101次曝光

3月9日11:56,淞江路上车窗抛物,罚款20元。
3月6日9:44,海河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3月7日15:26,海河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3月12日8:02,五一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3月11日9:42,泰山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3月10日8:52,海河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3月6日16:44,长江路上占压绿道,罚款200元。
3月7日14:54,人民路上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3月6日10:47,人民路上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3月10日10:36 ,滨河路上占压公交车位,罚款200元。
3月10日11:09,人民路上占压斑马线,罚款200元。
3月12日15:02 黄河路上违章停车,罚款200元。
3月10日14∶56,淞江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豫L5B802不按导向行驶,扣2分,罚款50元。
3月10日14∶03,嫩江路与嵩山西支路交叉口,豫L8J789闯红灯,扣6分,罚款200元。
3月10日18:14,长江路与伏牛山路交叉口,豫L83458 违反禁止标线,扣3分,罚款100元。
3月10日21:16,黄河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豫LD7895大货车违禁入市,扣3分,罚款200元。
3月10日21:40,黄河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豫LE9077大货车违禁入市,扣3分,罚款200元。
3月11日23:18,滦河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豫L1993挂大货车违禁入市,扣3分,罚款200元。
3月11日23:24,滦河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豫L16701大货车违禁入市,扣3分,罚款200元。
3月9日14:54,淞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豫LG3368 大货车违禁入市,扣3分,罚款200元。

3月6日至12日,市“两城同创”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部分主干道上机动车占压盲道、绿道、非机动车道、公交车位,逆向停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并公布车辆所有人信息。此次曝光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全部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依法给予罚款、记分。对违法停放的无牌、假牌机动车、电动车拖离暂扣并依法处罚。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市区所有主干道车辆、行人违法行为持续组织曝光,对于曝光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上予以曝光。

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两城同创”指挥部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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