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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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 星期

水晶泥致儿童伤亡商家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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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一些水晶泥制作产品属三无产品。由于使用者主要为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辨识能力较差,商家不作任何保护措施也未进行风险提示导致小孩误食伤亡,需承担责任。

韩骁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此外,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因此相关问题水晶泥产品应迅速召回或下架,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进行生产,防止再发生小孩误食中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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