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我嫁的是爱情,我要的是能陪我一生的爱人”“婚姻应建立在爱情基础上,金钱买不到真正的幸福”。近日,河南永城王集镇10对新人集中举办“零彩礼”婚礼。仪式上新人代表的发言,道出了爱情与婚姻的真谛,引人思考。(人民网)
适龄男女,两情相悦,一堂缔约,良缘永结。这种美好如果因天价彩礼而被打碎,多么可悲可叹。前不久,一位在安徽六安打工的年轻小伙,就因给不起女友家索要的30万元彩礼,一时想不开而割腕自杀。现实中,因彩礼问题致贫、返贫的案例,并不鲜见。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也高度关注这一话题,纷纷建言“铲除高价彩礼的生存土壤”“让年轻人树立正确的三观”。
在古代,婚有六礼,其一为纳彩。合理的彩礼是一种仪式化交流,有利于情感表达,但天价彩礼则将婚姻明码标价,容易激起攀比心理,败坏社会风气。“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这样的做法,曾被古人讥为“贪鄙”。男婚女嫁,如果一方盯着彩礼、一方盯着嫁妆,难免违背良俗、扭曲人心。这种物化了的婚姻,也将埋下重重隐患。
应当看到,尽管天价彩礼现象在城乡都存在,但乡村无疑是“重灾区”。高额的彩礼,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也败坏着民风民俗。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是其中的重要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要求“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亟待人们摒弃陈规陋俗,在乡村弘扬时代新风。
移风易俗殊为不易,更无法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近年来,一些地方纷纷发文限制天价彩礼,但效果不彰。事实证明,单靠一纸禁令,难以改变传统心理或激活当事人的道德自觉。
因此,除了善于激发深蕴于乡土熟人社会中的道德力量,还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创新中做好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例如,有的地方为参加“零彩礼”婚礼的新人送去富有含金量的礼包,在就业、创业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就极具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