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本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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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 星期
存在安全隐患 扰乱市场秩序 油品质量没保证
违法流动加油何时了

市区南环路一家物流公司院内,“流动加油车”给大货车加油。
京港澳高速漯河站出站口东边,“流动加油车”给大货车加油。

□文/图 本报记者 杨 光

实 习 生 李 潘

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经常见到“流动加油车”给大货车加柴油,感觉很危险。

从今年3月至今,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流动加油车”经常出现在市区高速路口、107国道、市郊各物流园、停车场等地。“流动加油车”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扰乱了成品油流通的市场秩序,属于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而且油品质量没保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记者还了解到,违法违规的“流动加油车”由多个部门携手整治,但成效并不明显。市民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出真招、出实招,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

【现场目击】

“流动加油车”给大货车加油

从今年3月开始,记者对市民反映的“流动加油车”进行了调查。

3月初的一天,记者在市区金山路与南环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物流有限公司院内看到,一辆车牌号为豫LK01××的油罐车正在给一辆拖挂货车加油。这辆油罐车的左侧前部安装有加油机。

看到有陌生人接近,一名正在加油的男士就把油枪收了起来。

3月6日上午,记者在市区人民东路京港澳高速漯河站出站口的一处停车场内,看到一辆车牌号为豫KL44××的厢式货车,司机是一名男子。几分钟后,这名男子将车驶出停车场,来到人民东路北边的一条南北路上,然后给一辆大货车加油。

记者远远看到,那名男子打开厢式货车车厢侧门,从里面拉出加油枪给大货车加油。

记者看到,厢式货车车厢里面有一个储油罐,以及加油机等设备。

从3月至今,记者在人民东路京港澳高速漯河站出站口附近和107国道上,看到不少由厢式货车改造而成的“流动加油车”,有的停在修车铺旁边,有的停在停车场内。在107国道与辽河路交叉口西边有不少修车铺,门口都停着大货车,不时有“流动加油车”前来给大货车加油。

知情市民向记者提供了一些“流动加油车”经常出现的地方:南环路一些停车场、物流园内,京港澳高速漯河站出站口附近,辽河路与107国道交叉口西边,牡丹江路与107国道交叉口附近。

“‘流动加油车’一般和大货车司机保持联系,需要加油的时候才会出现,加油后就立即离开,比较隐蔽。”一名知情者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

存在安全隐患 油品质量没保证

记者咨询了一家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

刘先生告诉记者,与正规加油站相比,“流动加油车”的成品油每升便宜6至8毛钱,一辆大货车加满一箱油得400升油,能省不少钱,并且还能“送货上门”,这是货车司机愿意加这种油的原因。不过,油品质量没有保证。同时,在路边加油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又采访了我市一些加油站。

市区湘江路一家加油站的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流动加油车”的柴油是从外省的炼油厂购买的。一些不法分子把厢货汽车改造成“流动加油车”,车厢内的油罐大约可以装两三吨柴油。这些“流动加油车”隐蔽性很强,没有任何手续,油品也没有质量保证,严重扰乱了成品油流通的市场秩序,属于非法经营。

107国道一家加油站的负责人唐先生说,“流动加油车”的柴油属于普通柴油,正规加油站卖的是车用柴油,车用柴油着火性和抗爆性更强,发动机启动更顺畅,油耗更低,可以减少发动机的磨损,从而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车用柴油比普通柴油硫含量低,可以减少尾气中颗粒物的排放,减轻对大气的污染。

“普通柴油与车用柴油每吨的差价在好几百元,又不交税,价格优势明显。”唐先生说,尽管主管部门多次对非法经营成品油进行打击,但是由于利益驱使,这些非法成品油经营者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猖獗。

【交通部门】

“流动加油车”属于无证经营

对于“流动加油车”的治理情况,记者采访了相关政府部门。

4月12日,市商务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7年5月,我市召开了“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联席会议”,明确“流动加油车”由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治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说,“流动加油车”属于特种车辆,他们一直在进行重点监控。民警在执勤时,对无证的特种加油车会进行查扣,如果接到举报也会进行重点打击。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国家对流动加油车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加油车本来就属于高危的运输车,所以想要经营流动加油车必须获得国家所规定的多项经营许可证,目前我市的流动加油车辆基本处于无证状态,也根本查不到这些车辆的信息。

“我们也接到过加油站的投诉,但这些流动加油从业人员‘警惕性’非常高,调查取证很困难。”这位工作人员说,最好是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流动加油车”进行彻底整治。

【市民声音】

尽快、彻底整治“流动加油车”

今年3月,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印发了《2018年油品质量抽检检查实施方案实施的通知》。这份“通知”明确规定,商务部门牵头,由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质监部门以及中石油、中石化河南分公司等共同实施;重点查处加油站点销售假冒伪劣及不达标油品,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违规违法销售成品油。

“多个部门携手打击‘流动加油车’,这是好事,遗憾的是最终的效果不如人意。如今,‘流动加油车’违规违法销售成品油,已经严重干扰了成品油经营秩序。去年,107国道上还发生过‘流动加油车’自燃事件,非常危险。我们希望对此彻底整治。”市区一家加油站的负责人王先生认为,成品油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商品,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成品油零售包括加油站、加油船和加油点三种方式。“流动加油车”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三种零售方式,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容易造成成品油市场秩序混乱,所以是严格禁止的。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出真招、出实招,尽快、彻底地整治违规违法的“流动加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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