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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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 星期

“老赖”欠钱拒履行 司法拘留促和解


日前,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促使被执行人耿某还款,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2010年,耿某将漯河某小区水电安装工程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唐某。在唐某请工人完成工作任务后,耿某向唐某出具欠条,并约定到期付清。付款期限到后,耿某并未清偿,于是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耿某给付拖欠的工资款。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耿某向唐某支付工资款85632.56元。判决生效后,耿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唐某便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查询了被执行人耿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信息,但都没有收获。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耿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庭,现下落不明,案件执行进入僵局。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也没有放弃,仍不定期查询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财产。

就在几天前,申请人唐某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说已经找到耿某,执行法官遂将其带到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耿某以自己做工程亏本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款。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其开导,宣传反规避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耿某无动于衷。为此,法院决定依法对耿某予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耿某慑于法律威严,恳求与申请人唐某和解并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耿某支付唐某85632.56元,被执行人以积极还款的态度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陈 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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