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将一名五岁男孩送到一名女子手中。女子抱着孩子泣不成声,不住地感谢法官。 该女子郝某是这起抚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11年秋,郝某与本案被执行人陆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却始终不能达成一致。经舞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母亲郝某,父亲陆某拥有探视权。但陆某却借孩子上幼儿园之机,将孩子带走并藏了起来。无奈之下,郝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将孩子带回自己身边。 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陆某,但陆某态度十分强硬,毫无商量余地。为此,执行法官另辟蹊径,找到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向他们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严重后果,希望孩子的爷爷奶奶劝醒陆某,不要妨碍法院的执行。同时,执行法官告知孩子的爷爷奶奶,如果陆某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嗜好,经常探视孩子,与孩子保持亲近,孩子满8周岁后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时,陆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最终,陆某同意将孩子送还,并要求增加探视时间,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孩子重新回到了郝某的身边,该案得以顺利执结。董灵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