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下一篇
2018年7月3日 星期
国家发改委发布意见 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环保……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2日对外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在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方向。

满足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说。

污水处理:费用要动态调整

根据意见,在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方面,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垃圾处理:全面建立收费制度

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

意见还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水价: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

意见提出,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

此外意见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将农业水价一步或分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电价: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

根据意见,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这就意味着,以后在用电高峰时,电价可能就高一些,用电低谷,电价可能就低一些。晚综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