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郾城区人民法院在百日攻坚——涉金融专项行动中,依法拘留一名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
据了解,中国邮政银行漯河某支行与于某某合同纠纷一案,郾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于某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漯河某支行本金63002.07元及利息、罚息。判决生效后,于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明确的义务,遂中国邮政银行漯河某支行向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于某某拒不到庭。执行干警来到于某某家中,其妻子称于某某常年不在家,但是据申请人提供线索,于某某于近日已经返回家中,无奈暂时找不到人,执行干警商议后对于某某妻子称先赶赴下一案件执行现场。30分钟后,执行干警杀了个“回马枪”,返回于某某家中,将正在吃饭的于某某抓个正着,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齐江涛 张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