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晓甫 通讯员 卢 静)明明是一款普通的消毒产品,商家却在商品上标注“治疗”字样,最终被消费者投诉、退货并赔偿300元。8月2日,记者从舞阳县工商局舞泉镇工商所获悉,近日他们处理了一起涉及虚假宣传的消费纠纷。
今年7月,来自广东的消费者徐先生,在舞阳县一家网上商店购买了一瓶“去除脚臭脚汗药膏”。
快递送到徐先生手里后,徐先生在药膏的瓶身上看到,他购买的这瓶药膏上标注了“治疗糜烂脚丫、水泡型脱皮、杀菌止痒治脚气”的功效。
“这明明是一般的消毒产品,为啥说有治疗功效呢?”徐先生认为,该商品上标注的“治疗”字眼,是商家变相使用医疗名义推销产品。因此,徐先生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舞阳县工商局舞泉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我们的详细调查,徐先生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舞阳县工商局舞泉工商所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网上商店销售的“去除脚臭脚汗药膏”,为消字号消毒产品,并非药物,但使用了“治疗”一词,存在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执法人员说,经调解,商家退货并赔偿徐先生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