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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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0日 星期

接受捐赠品应把好关


□李小将

近日,有河北邯郸网友称,其到复兴区民政局领结婚证时,工作人员发给了她一本名为《家和万事兴》的红色小书,内容看似为“伦理道德,治家之道”,但实质为“歧视女性,挑战医学常识”。(详见本报今日14版)

工作人员没有对书的内容认真把关,只是粗略地浏览了下便同意接受。往小了说,是工作不认真;往大了说,是工作失职。更可笑的是,工作人员连捐赠人的具体信息都不清楚。难道民政部门接受别人捐赠这么随意?

书是别人捐赠的不假,却是通过民政局发放到新人手中,进而流传到社会上,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理应由民政部门负责。

民政部门接受捐赠是常有的事,但对捐赠品,必须做到认真把关,只有确认赠品的内容、质量等无误后,才能捐赠给需要的人,绝不能只是稀里糊涂地倒倒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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