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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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 星期

对闯卡逃费 应有科学处置机制


□晏庆盛

近日,在哈尔滨到双城高速公路石家收费站,一辆黑色轿车闯卡逃费。工作人员在设置路障拦截未果后,一人扔出石头砸向车窗,致使车内小女孩被砸伤。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新华网)

闯卡逃费,不仅是公然的违法行为,而且是让人不齿的下作之举。尤其是在车内还坐着孩子的情况下,为了逃缴区区过路费,司机竟然冲过路障危险驾驶,更加让人匪夷所思。当然,收费站这名工作人员的举动也明显失当。

这件事最值得思考之处在于:面对闯卡逃费车辆,收费站应该怎样处置,该不该冒险拦截? 

这让人想起几年前发生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北京赵辛店收费站的一起悲剧:一辆东风货车强行冲卡,女收费员祝学明试图用身体阻拦,被货车拖行六七米远,经抢救无效死亡。祝学明无疑是勇敢的、忠于职守的,她以柔弱的身躯阻拦违法车辆,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令人感动。可是,人的生命最宝贵,为了那点过路费而献出生命,且不论这样做值不值得,关键是有没有必要?发生在黑龙江的这件事同样有此疑问:收费站工作人员有没有必要以扔石头砸车窗的方式“以暴制暴”? 

答案应该是没有必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收费站有权拒绝逃费车辆通行,可以理解为收费站有权拦截,但是,“有权”不等于“必须”,权利不等于责任,当逃费车辆强行冲卡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同样有明确规定:“发生前款规定的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也就是说,当有车辆闯卡逃费时,收费站最应该做的是报警。 

实际上,由于高速公路是封闭道路,逃费车辆不可能逃之夭夭,公安机关总有办法对付违法司机。收费站完全没必要急于一时,报警才是最明智的选择,“秋后算账”才是最好的办法。 

对于车辆闯卡逃费,收费站应有科学的处置机制。一方面是工作人员不要“以暴制暴”或舍身拦截;另一方面是收费站不要给工作人员太大压力。试想,如果车辆闯卡逃费关乎工作人员的绩效甚至饭碗,那就相当于把他们往违法道路上推,甚至往死亡线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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