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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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8日 星期

“纯植物”不该成为纯忽悠


□郑建钢

天气炎热,蚊虫活跃,驱蚊产品是市民常备物品。不过,有孕妇和小宝宝的家庭,选择会更加谨慎,比起含有农药成分的驱蚊产品,不少消费者更青睐于“纯植物”驱蚊贴、驱蚊手环等,但这类产品到底真的有效还是只是噱头?近日,北京市消协对市面上50款“纯植物”驱蚊产品进行测评,结果却并不乐观。(《新京报》)

从目前来看,国家或行业对类似的驱蚊产品没有统一有效的评价标准,大部分纯植物驱蚊产品企业按照自己的标准进行生产,部分企业标准并未规定产品的驱蚊效果评价,导致驱蚊产品鱼目混珠,消费者无所适从。

消费者购买驱蚊产品,最为关心的当然是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能够达到有效驱蚊目的的产品才是消费者购物时的首选,没有驱蚊效果的产品谁会去买?使用了添加农药成分的驱蚊产品简直等于慢性自杀,更应该遭到消费者的唾弃。

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又何尝不知道蚊香之类驱蚊产品或多或少含有化学成分,对身体有一定的伤害性?为了应对化学品危害,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消费者在购物时慎之又慎,挑选再三,甚至愿意出高价去购买安全性高而驱蚊效果好的驱蚊产品。很可惜,消费者善良的消费愿望被不法厂家以及商家所利用,花出去的是真金白银,买到手里的却是“驱蚊效果很差”“添加了农药成分”的货色。更令人气愤的是,类似产品的宣传是以“纯植物类产品在孕产妇、婴幼儿等特殊群体中普及”为借口进行欺诈,吸引公众眼球,忽悠消费者,以达到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的目的。

不管是为了保护孕妇及婴幼儿的身心健康,还是为了规范、整顿正常的市场行为,都不允许驱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夸大宣传、歪曲事实、欺诈消费者。一方面,迫切需要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机构尽快从实际出发制定出相关的行业标准,用于规范植物类驱蚊产品生产及营销,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对于赤裸裸的市场欺诈行为,有关监督部门应该行使监管权力,进行及时查处,让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处,还市场一个公平交易的环境,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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